船体用结构钢
标准号及标准名称牌 号化学成份(熔炼分析)%屈服点Mpa不小于抗拉强度Mpa伸长率δs,%不小于V型冲击功J弯曲试验交货状态备注
CMnSiPSAls其他温度℃窄b=2a180°宽b=5a120°
不大于不小于
GB712(1988)
船体用结构钢
一般强度钢A≤0.22≥2.5×C0.10~0.350.0400.040列余元素含量:
Cu≤0.35,Cr、Ni各≤0.30,
供方若能保证,可不进行分析。
碳当量:C+1/6Mn≤0.40。
在性能符合标准要求情况下,B、D级锰含量可达1.2%。
235400~49022d=2a热轧、控轧、正火

  • 所有船体结构用钢均应由船检部门认可钢厂生产。

  • 钢板的尺寸、外形及允许偏差应符合GB709的规定。但本标准规定了厚度负偏差和不平度值,详见标准。

  • 酸溶铝Als含量可由测全铝代替,此时Als≥0.020%。

  • 除E级钢外,其他级别钢板的正火状态在经船检部门同意的条件下,可以控轧代替。

  • 厚度>25mm的A级钢板,最低屈服点可为220Mpa。

  • 厚度<12mm的钢板采用小尺寸试样进行冲击试验,此时的指标值详见标准。

  • 厚度2~4mm薄钢板的抗拉强度上限可超过规定值,伸长率允许降低,数值见标准,拉伸试样取横向。

  • D、E级钢材和高强度钢的晶粒度应不小于5级,经船检部门同意可不作检验。
B≤0.210.60~1.0002720d=3a热轧、控轧、正火
D≤0.210.60~1.10≥0.015-102720厚度>25,正火≤25,与A、B同
E≤0.180.70~1.20≥0.015-402720正火
高强度钢AH32≤0.180.70~1.600.10~0.500.0400.040≥0.015残余元素含量:
Cu≤0.35,Cr≤0.20,
Ni≤0.40,Mo≤0.08。
可用铌、钒全部或部分代替铝。若混合加入几种元素,其含量可以小于规定的下限。
315440~5902203122D=3a厚度>12,正火≤12,与A、B同
DH320.90~1.60-203122厚度>12,正火≤12,正火或控轧
EH320.90~21.60-403122正火
AH360.70~1.60Nb:0.015~0.050V:0.015~0.050355490~6202103424D=3a与AH32同
DH360.90~1.60-203424与DH32同
EH360.90~1.60-403424与EH32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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